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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第三十三批信访举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7-11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2018630日,接到中央环保第一督察组第三十三批编号为:D410000201806300019的信访举报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环保局、新城办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商水县商周大道与商庆路交叉口有一压废纸厂,废纸板露天堆放,废纸板经过水淋之后出来的黄水发臭,生产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二、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商水县荣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商周大道与商庆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侧,地处商水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家庙行政村。法人代表:侯荣华。公司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院内堆放约有废纸箱2吨,有一台打捆机,院内有四个仓库,分别出租给不同行业的经营者,有一家专收废旧报纸及书籍的,有一家做出售太阳能仓库的,有一家收废纸箱打捆的,均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涉水、不涉气。经现场检查:该厂院内露天堆放废纸箱、废纸板,经雨淋后水质发黄、发臭。

三、整改措施

环保局、新城办人员根据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标准,10日之内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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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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